更多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财税资讯 > 政策解读

​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1日后,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销售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作者: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 发布时间:2024-12-2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1日后,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销售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销售方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上一篇: 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下一篇: 没有了
热门服务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