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污操b潮喷视频喷水 本市纳税人在市内跨区临时生产经营如何办理涉税事项?
作者: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 发布时间:2025-05-22本市纳税人新增市内跨区经营事项,如何在新电子税局预缴税款?
新电子税局办理步骤如下:
第1步: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2步: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从“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进行预缴。
第3步: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二、纳税人已有跨区税源登记,在本市内跨区经营事项未完结,如何在新电子税局预缴税款?
纳税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方式1:通过新电子税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办理后续业务,具体步骤与新增市内跨区经营事项相同。
方式2: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可以到经营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三、纳税人已有跨区税源登记,在本市内跨区经营事项未完结,可以继续通过跨区税源登记预缴税款吗?
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可以到经营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四、纳税人已有跨区税源登记,在本市内跨区经营事项未完结,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预缴后续税款吗?
可以。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办理后续业务,具体步骤与新增市内跨区经营事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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