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AV经典在线观看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公司工商变更提交材料标准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要求公司变更事项必须经批准,则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4、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文件;股东不需要提交工商变更文件,公司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认。
◆ 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6、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名称超过登记机关管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具有该名称批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请。
◆ 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 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在报纸上提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证明。工商变更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申请。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在登记前必须报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审批机关独立允许分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申请分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的审批文件和证书来提高相应的经营范围,但在经营范围提高后应标明“(有限分公司经营)”一词。
◆ 变更股东的,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应当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付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付确认;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分配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无需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交付证明和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分配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转让股权的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付确认。
◆ 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应当提交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后,应当提交新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
注: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申请工商变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