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外商独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商务局):
1、公司申请(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资方确定或董事会决定或老总根据公司规定确定(需要全体董事签名或老总签名)。
3、提前完成相应的规章合同(必须由投资者公司法人签字)。)
4、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几点:1出让方与买方的姓名、居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位、国家资助。二是股权转让份额及价格。三是股权交割时限方式。第四,买方根据企业合同、规章所享有的权利和责任。5违约责任。6适用于解决法律和争议。7协议的有效性和停止。8签订协议的时间,地址。9转股多方签名盖章)。
注意:转股协议必须由其他投资者签署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5、新股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扫描件)。
6、承诺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办理人员
授权委托书
以及身份证扫描件,验资报告影印件。
7、审批机关规定的文件。
(工商局):
外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表、董事会成员、主管、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报告。相应的内容请根据不同的变化填写);
2、指定(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原规章的修改;
4、原审批机关审批文件;
5、决定董事会;
6、股份
转让合同
;
7、新
股东会决议
;
8、新股资格证书;
9、《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正、团本。
除了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一份印刷好的股东名册和一份董事、主管、监事名册。
除了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一份印刷好的股东名册和一份董事、主管、监事名册。
提请注意:
1、如果原股东再次成为内资公司股东,则不再提交其资格证书。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3、外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登记时,涉及的其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企业应当同时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
特别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需要拆换受托人。如果受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委托有资格的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代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及《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