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AV经典在线观看 公司股东名称变更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变更公司股东名称
变更公司股东名称
变更公司股东名称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有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经审核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收据》;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人应在现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所有应更正的材料(出示通知)。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确定是否允许现场登记,并提交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必须核实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示《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更换《变更登记通知书》。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转让股东应当在30日内提交向其他股东发出股权转让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其他股东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声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付确认(由转让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私营非企业提交私营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公司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片印件。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股东工商变更;
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分配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需提交上述第四条、5项材料。
因股东或发起人变更公司登记备案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工商变更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无论是组织结构变更、业务范围变更还是名称变更,公司都需要进行工商变更,并遵守相关的变更流程和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名称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名称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公司股东变更名称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名称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2、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具体内容:注明公司股东变更姓名或姓名的实际情况,以及允许变更公司规章的建议。
3、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或规章。
4、股东变更名称或者名称的证明材料。
5、股东新资格证书。
6、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册。